湖北荆门建行职员刘艳丽因微信朋友圈的发言于9月27日被刑事拘留,37天之后,她于11月3日被荆门检察院以涉嫌诽谤罪批捕;现关押在荆门看守所。其辩护人张磊律师曾向荆门检察院提出《不批准逮捕刘艳丽的律师意见》,刘艳丽父母也发表了《致荆门市委、市政府、公检法各位领导的公开信》,但是荆门当局置之不理。
中国民间的民生观察工作室的消息说,刘艳丽于9月27日被荆门东宝公安分局从单位荆门建行带走,警察并去她家搬电脑。刘艳丽长期从事帮助抗战老兵的公益活动,是一名追求民主自由者,网上言论较多。刘艳丽认为自己所转发微信是行使公民言论自由权利,没有捏造事实,也没有明知是虚假信息而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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