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香港"世纪贪污案"的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及新鸿基集团高层贪贿案12月23日经香港高等法院宣判。法院裁定许仕仁收受多笔款项的5项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同时追缴涉案赃款1100余万港元。同案的另三名被告前新鸿基地产董事总经理郭炳江也被判刑5年、罚款50万港元并且5年内不得出任公司董事;前新鸿基执行董事陈钜源被判刑6年、罚款50万元,6年内不得出任公司董事;前港交所高级副总裁关雄生则被判入狱5年。法院宣判后,许仕仁的代理律师表示,目前尚未受到当事人是否上诉的意见。(责编: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