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黄之锋要求司法复核参选立法会年龄被拒

现年19岁的香港众志秘书长、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去年10月就参选立法会最低年龄21岁的限制提出司法复核,香港高院法官星期三(6月22日)颁下判词,拒绝受理其司法复核申请。

香港媒体报道说,黄之锋提出,投票的最低年龄仅18岁,但参选的最低年龄则为21岁,两限制理应相同,故应该下调参选年龄至18岁。但法官在判词中解释,最低参选年龄限制,是为了确保参选人的足够成熟;并指参选人倘若胜出,需担任公职,而选民则毋须,故两者对最低年龄的要求有所不同是理所当然。法官同时认为,21岁的年龄限制介乎合理的范围之内,加上这是政治决定,故应交由立法会处理,法官并不会认为此限制不合比例。

黄之锋当天在庭外指,法官于判词中,以最低参选年龄限制是政治议题为由,拒绝批出覆核许可,但黄则认为此并非政治议题,他希望今年9月立法会选举过后,有议员会替他在议会中提出此议题。另外,黄之锋称,司法复核结果并不影响香港众志在今年立法会选举的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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