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播出陈永洲穿囚服、戴手铐、剃光头的画面遭到质疑,不少人认为有辱人格。
据香港明报星期天报道,在央视的播出的报道中,陈永洲穿囚服、带手铐并光头出镜,引起舆论哗然,有网友认为这是变相的“游街示众”,并贴出落马高官薄熙来、刘志军等受审照片对比,质疑为何他们不用剃光头,谴责警方侮辱人格。1992年,中国官方曾颁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文明管理看守所在押人犯的通知》称,“除本人要求外,禁止给在押人犯剃光头,禁止剃有辱人格的发型”。明报说,央视早前播出对涉嫌嫖娼的“大V”薛蛮子的访问片段,手法亦十分类似。
此外,香港苹果日报也评论说,短短3日内,陈还没有上法庭,就先上电视定了罪。有网民嘲讽当局正在建立新的治罪模式,即“抓人、派出所拘留审讯、央视坦白”。还有批评称,“法庭不见了,辩护消失了,审判不需要了,律师就要失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