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昌兰“煽颠案”二审生效 家属会见遭拒绝

据维权网6月9日报道,广东省高级法院日前在未通知辩护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闭庭对维权人士苏昌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进行了二审宣判,驳回上诉。本周五,该案一审代理律师刘晓原经家属委托,再次向佛山市中级法院查证。一审法庭书记员明确告知: 广东高院没有委托佛山市中院代理二审裁定宣判,也没有在佛山市中院开庭。家属随即前往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申请会见苏昌兰,但看守所却以尚未收到广东高院二审裁定判决为由,拒绝家属会见。据报道,广东维权人士苏昌兰因转发香港“占中运动”图片和相关维权文章、微信等于2014年10月27日,被佛山南海区警方以涉嫌“煽颠罪”刑拘。该案经佛山中院在2016年4月21日开庭审理后,先后五次延期;今年3月31日,佛山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苏昌兰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责编: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