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7名警员被怀疑于去年“占中”期间将示威者曾健超带到暗角拳打脚踢,事件发生一年后,7名警员周四(10月15日)被正式起诉,他们获准保释,案件下周一(19日)将于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香港明报报道说,这7名警员被起诉“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涉嫌违反“侵害人身罪条例”,最高刑罚可判终身监禁,但律政司把案件转到区域法院处理,而区域法院法官的判刑上限为监禁7年。
另外,遭殴打的占中示威者曾健超也在周四上午接到香港警方“预约被捕”的电话。他被控以袭警及拘捕罪名。
国际媒体报道说,人权组织国际特赦香港分会促请香港特区政府,在处理7名警员殴打曾健超一案时,确保一切程序及做法符合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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