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6天的中国人大常委会于本周三(11月1日)审议将《国歌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据“香港01”报道,香港的全国人大代表叶国谦表示,香港应尽快就此进行本地立法。但他认为不应设追溯期;而刑罚应参考香港国旗、国徽法例,相信不会超越相关刑期。香港《国旗及国徽条例》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及玷污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法,一经定罪可判罚款最高5万元及监禁3年。
与此同时,支持民主的香港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向法新社表达担忧之情。她说,这个法律将会影响港人的言论自由。
另据路透社报道,亚洲足协星期二公布裁决,就香港一些球迷上月10号在港队对马来西亚比赛中哄嘘国歌的事件,对香港足协作出警告,表明如果再遇到类似事件,将给予更严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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