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二审改判五年 监外执行已回家

备受关注的中国资深记者高瑜被控“泄密” 案星期四由北京高级法院二审宣判,将一审判决的7年刑期改为5年。当晚,高瑜又获北京中级法院裁定“监外执行”,释放回家。

法院判决书认为,高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机密,构成犯罪;鉴于她在二审期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法院酌情予以改判,从轻判处其五年徒刑。官方新华社当晚报道,经高瑜本人申请,根据医院证明文件,高瑜确系患有严重疾病,决定准予监外执行。

高瑜此次被捕判刑的主要控罪是向境外网站提供中共九号文件内容,即不准高校谈及新闻自由、人权等普世价值的所谓“七不讲”禁令。高瑜的辩护律师莫少平在法庭宣判后表示,辩方在二审中仍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作无罪辩护,不过年老多病的高瑜在上诉期间对本案的态度的确有所调整。莫少平含蓄指出,二审开庭前当局在和辩方的接触中体现出“中国特色的诉辩关系”,暗示当局与辩方达成某种妥协。

(责编: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