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涉案警察被处党纪、行政处分

北京丰台区法院日前作出对“雷洋案”涉案警察不予起诉的决定,在民间引起巨大不满。中国新华社报道,当局星期四对涉案警察作出党纪、行政处分。

报道称,北京昌平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永瑞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民警孔磊被行政撤职,调离执法岗位;涉案的1名辅警及2名保安,被解除劳动合约。在雷洋案中负有领导责任的东小口派出所所长周帅民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被免职。治安支队治安行动中队副中队长王玉国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并被免职;中队长周明辉、治安支队长马朝晖、副支队长杨晓颖等人被处以记过、行政警告处分。昌平分局副局长王宏被行政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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