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快报记者刘虎被当局以言治罪,羁押一年后获不起诉释放。星期三刘虎在微博发文透露,他依法向国家申请赔偿,但检察院多次警告他,如果继续索偿,可能会改变对他结案。
刘虎在其文章《请大家见证我的罪》中披露,今年9月,他获知不起诉后表示,将依照《国家赔偿法》向当初发出批捕令的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此后,检察系统和官方组织多篇文章攻击刘虎,检方并两次对他威胁称,如果他再提起国家赔偿,后果难料。但刘虎9月21日仍坚持提交赔偿申请并列出七项要求,包括在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赔偿侵犯人身自由及心理损害的损失;赔偿家人因事件导致的各项经济费用和心理创伤治疗费用等。上周五,刘虎的赔偿申请再次被检察院拒绝。本周三他的文章发出后,很快即有上万人阅读转发,但该文迅速被封杀。
刘虎被捕前系新快报记者。2013年8月,他因在网上公开举报高官贪腐,被北京警方以“诽谤罪”逮捕羁押,去年8月取保候审释放,今年9月被检察院告知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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