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星期二通过其官方网站宣布,上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正式公布实施。按照规定,上海市委、市政府、区县党政正职;市高、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上海国有企业中的市管正职领导干部等其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上述人员的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干部所辖地区或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不得在上海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活动。领导干部还需定期将个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经商办企业情况,向中共组织部门作专项报告。
路透社的报道说,这是中共领导人习近平上任以来,官方出台的最直接反腐政策。这一试点政策能否将最终向中国其他省份推广,令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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