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常青、张宝成二审维持原判 张宝成当庭不服还要继续申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6月27号对新公民运动参与者赵常青和张宝成分别作出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原判。今年4月,北京海淀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赵常青有期徒刑2年6个月、张宝成有期徒刑2年。两人的律师随后提出上诉,要求二审开庭审理,但是遭到法院拒绝。张宝成的代理律师游飞翥星期六对本台记者表示,法院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院没有开庭审理。游飞翥表示,法院认定张宝成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但事实上他没有影响公共秩序,也没有聚众。张宝成的妻子刘珏帆对本台记者表示,张宝成在法院宣判后当庭表示不服,会继续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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