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师公会8月2日发表声明,对香港政府决定把立法会选举延迟一年的法理依据提出了质疑。
声明质疑的理由是,香港政府并没有就此决定和香港民众进行广泛咨询,也没有考虑采取措施降低选举可能导致的健康风险;并且港府对这一决定的解释也难以让人满意。
声明指出,《立法会条例》规定,选举可以因为危害公众健康的事故而押后14天,但港府却不顾这些规定,而引用了《紧急情况规例条例》来推迟选举。
声明还强调,选举立法会是香港自治范围内的事务,港府却将此事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讨论决定,这是违背了香港基本法。
全国人大常委将在本周末提前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香港的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上周末表示,这次会议可能讨论决定香港立法会选举的问题。
另据《星岛日报》报道,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张晓明已经抵达香港,可能就选举推迟的问题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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