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近两年的e租宝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星期二在北京公开宣判,涉案公司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罚19亿元人民币,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被判刑,其中丁宁、丁甸被判无期徒刑。中国媒体报道说,e租宝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全国约有90万名受害投资人。
北京第二中级法院的判决称,上述两被告单位于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在不具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前提下,通过“e租宝”“芝麻金融”两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及债权项目,包装成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非法吸纳巨额资金。“钰诚系”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2015年12月,“钰诚系”可支配流动资金持续紧张,资金链随时面临断裂危险;同时,钰诚集团已开始转移资金、销毁证据,数名高管有潜逃迹象。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的e租宝投资人陷入极度恐慌,开始集结走上街头。报道说,他们很多人是由于看了e租宝投放在央视的广告而产生信任、进行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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