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大修《警察法》 五种情形可动用武器

据中国官方新华社报道,中国公安部网站日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从原有中国《警察法》的52条增加到109条,妻子新增在警察遇到五种情况之一并经警告无效情况下,可使用武器的规定。包括:实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行为或者实施后拒捕、逃跑;实施危及他人生命安全行为或者实施行为后拒捕、逃跑;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骚乱、暴乱、行凶、脱逃,以及劫夺上述人员或者帮助实施上述行为;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等紧迫危险;以及以暴力、危险方法抗拒、阻碍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暴力袭击警察,危及警察生命安全等。

(责编: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