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星律师收到济南司法局行政处罚后的声明

山东维权律师李金星星期三(12月28日)收到济南市司法局关于停止其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李金星就此发布声明。

李金星律师在声明中表示,他认为有关行政处罚是完全违法的;他非常感谢他的代理人何兵老师、周泽律师为此案作出的巨大努力,他同样感谢所有关心此案的各位师友;他将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诉讼;同时希望各界在关心他的同时,对那些众所周知的、处境更为悲惨的律师同仁以及蒙冤申诉无门的当事人以及他们的家属们给予更多关注、支持、帮助。

(责编:寇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