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有关监狱机关已经撤销了原健力宝董事长张海的立功和重大立功,韶关中院据此撤销了张海的两次减刑裁定。依据法律规定,张海仍有4年1个月28天余刑。不过张海已经逃离中国。
张海因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2008年9月12日被判有期徒刑10年。后来,张海因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事实和发明“汽车前后双视镜”实用新型专利分获立功和重大立功奖励,并因此获取减刑4年1个月28天,于2011年1月26日刑满出狱。
据《新快报》报道,张海用来立功的破案线索信息是贿赂得来的。他委托律师代其贿赂佛山看守所有关工作人员,获得破案线索,进行检举揭发。而所谓国家专利,也是张海“冒名骗取”的。该专利是张海指使他原公司一名工程师设计,并通过专利代理公司运作申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