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央广网”2月5日,发布天津“8·12”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报告称,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为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截至到去年12月10日,已核定的直接经济损失为68.66亿元人民币。事故对大气环境影响目前已基本消除,事故中心的土壤和地下水正在进行分类处置。事故调查组还对123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建议对74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省部级官员5人。报道说,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去年8月12日发生火灾爆炸,共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及7533个集装箱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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