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9月9日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对网络诽谤罪进行严格限定。
根据新的司法解释,“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
司法解释还明确了网络诽谤犯罪适用公诉的条件,包括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诽谤多人造成恶劣影响的;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等等。
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的有可能被追究刑责。
另外,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在网上散布,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
根据中国法律,诽谤罪最高可被判3年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