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舆论关注一些本土派立法会议员在宣誓就任时会否“发假誓”或对誓词“添油加醋”,立法会秘书处表示,议员必须依法宣誓并全部照读誓词字眼,不可更改誓词内容,否则将可能被要求再次宣誓。
据香港大公网9月27日报道,新一届立法会将于10月12日举行首次会议,届时议员们要先宣誓就职,然后选出大会主席。立法会秘书处官员星期二表示,议员宣誓就任时,誓言需严格按法例规定,中间不能加插或删减字眼;如有议员被怀疑在誓言之后加其它言词,例如“独立”、“建国”等,将由主席决定如何处理,包括要求其再次宣誓,或展开程序令其丧失议员资格;议员若未能完成有效的宣誓程序,将不能参与立法会会议。据报道,2012年,泛民主派议员黄毓民宣誓时曾以咳嗽声代替“共和国”和“特别行政区”,被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裁定宣誓无效,要待下次大会再次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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