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红人郭美美的辩护律师日前向香港媒体透露,郭美美在上周五,一审上诉期限截止之前没有提出上诉。目前5年刑罚的一审判决已开始生效,郭美美在年内将转回原籍湖南坐牢服刑。目前,其家属正按照规定申请探监。郭美美在今年9月10日,被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款5万元人民币。郭美美2011年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身份通过新浪微博炫富,引发公众对中国红十字会所获善款流向的质疑。2014年7月9日,北京警方在郭美美住处将其抓获。(责编: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