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被判刑12年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二公开宣判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受贿案,李崇禧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李崇禧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据法院表示,李崇禧直接或者通过其妻李明玉等人非法收受的财物折合人民币1070多万元、美元5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109多万元。路透社的报道说,李崇禧是在周永康主政四川时获得提拔。周永康因犯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三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上个月,周永康的另两名亲信,中国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分别被判处16年和13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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