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第一例“以身试法”者开庭

香港国安法通过后,第一例涉及该法的案例7月3日在西九龙法院开庭。

据香港电台的报道,23岁的被告唐英杰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0、21条,触犯了“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他被指控于7月1日在轩尼诗道等地,煽动他人组织并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动。

另外,他还被指控违反国安法第24条“恐怖活动罪,”在同一地点,为实现其政治主张,实施了意在造成社会危害的恐怖行动。但被告唐英杰因为骨折就医,没能亲自上庭,目前由警方看管,将在下周再次开庭审理。

与此同时,国际社会普遍表达了对香港局势的担忧。联合国日内瓦人权事务办公室7月3日对外表示,香港国安法过于模糊,可能导致行使基本的表达和集会自由的维权人士被捕。

德国总理默克尔在7月1日也对外表示了对香港自治可能被侵蚀的担忧。

(责编:王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