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女星林心如因不满被指“台独”,状告一位中国网友。一家北京法院近日一审判定,这名网友需要向林心如道歉,并赔偿她6万元人民币。此举让林心如成为首位北京当局法定的非台独人士。
国内媒体报道,名为“月白色的三苏”的一位黄姓微博用户在2016年到2017年间,在微博上连续发布了上百条人身攻击林心如的贴文,并称她是“台独”。
代理此案的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本周在微博上透露,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这位网友的文章具有谩骂和发泄性质,并且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超出了在网上公开发表意见的正常范围。
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林心如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合计6万元,并要求在判决生效后十天内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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