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太阳花学运占领立法院案,台湾高等法院星期二二审,再判立委黄国昌、学运领袖林飞帆等22人无罪。此案不能再上诉。
2014年台湾发生太阳花学运,青年学生占领立法院达24天,事后被起诉,一审宣判无罪后检察官上诉,台湾高等法院星期二再度判决无罪。高院认为,此一占领立法院事件属于政治性言论,应受言论自由保障。黄国昌等人为防止服贸协议草率通过,号召群众进入立院,是最后的必要手段,属于政治性言论,目的并非制造暴力。大法官解释,占领立法院非属明显而立即危险,国家应保障此等言论,不能事后加诸刑罚。合议庭认为,事件中即使有群众和警察推挤拉扯,但没有激烈攻击手段,也没有刻意攻击警察,更无人持械攻击,也没有严重流血冲突,因此没有妨害公务的主观犯意,检方上诉指控黄国昌等人涉煽惑他人犯罪没有理由,驳回上诉。此外,蔡丁贵等人拆下立法院招牌,法院认为,目的在表达对立法院粗糙立法的不苟同,以吸引社会大众关注,属于政治性言论的象征性方式,并属于国家对言论自由最大限度维护范围内,纵使使立法院难堪,政府机关也应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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