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法院裁定“太阳花学运”全部被告无罪

据台湾中央社3月31日报道,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当天就“太阳花学运”期间,因反对《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定》而占领立法院的学运领袖林飞帆、陈为廷等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作出宣判。法院裁定,全体22名被告的行为符合台湾“公民不服从”法律概念,因此特作出无罪宣判。但检方可提出上诉。法院认为,“太阳花学运”的占领立法院行为符合抗议对象是与政府或公众事务有关的重大违法或不义行为;具有公开及非暴力性;且基于关切公共利益或公众事务为目等“公民不服从”的法律概念。这也是台湾首次引用“公民不服从”条款,认定相关社会活动的法律正当性案例。

(责编: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