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政委、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长马伟灵(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4月6日在佛山中院审理,马伟灵当庭翻供,称受到诱供逼供。法庭当天没有作出判决。
广州日报7日报道说,马伟灵是陆丰涉毒案中牵出的最大“老虎”,不过,在其被指控的14项罪名中,却没有一起涉及毒品交易或者毒品保护伞。佛山市检察院指控称,其在汕尾任职期间,通过买官卖官让9人获擢升,并帮助“10·9”枪击案疑犯逍遥法外,在共计14项的指控中,共受贿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财物。马伟灵则当庭翻供,否认大部分控罪,称受到了逼供诱供。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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