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位于美国纽约的人权组织“中国人权”4月28日发表声明,批评当天由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FNGO Law)试图将中国民间社会分而治之。该组织执行主任谭竞嫦在声明中,呼吁国际社会避免被套入中国当局的这一图谋,并且应就该法案中明显政治化的“有害”还是“有益”之分表达反对,尤其是当所谓的“有益”是基于中共对社会控制的基础之上。谭竞嫦强调,有鉴于当局出于自身统治权宜的需要正日趋公开蔑视法治,法案中针对非政府组织建立的所谓“受欢迎”还是“不受欢迎”的名单标准,显然会随时发生改变。最终,除非有组织愿意接受严密的监控并在一个被压缩的社会空间中工作,否则不会有任何能被中国当局认为是“受欢迎”的非政府组织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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