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参与网"报道,新余市渝水区法院6月19日上午,就刘萍、魏忠平涉嫌非法集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以及李思华涉嫌非法集会一案作出宣判,判处刘萍、魏中平上述三项罪名成立,处刑期六年零六个月;李思华被判刑三年。该案代理律师斯伟江在辩护意见中指出,刘萍等人在自家楼下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并在网络上发布呼吁释放良心犯的文章,根本不构成犯罪。起诉书原本指控刘萍等人涉嫌非法集会,但开庭审理半年多后,当局却忽然变更罪名为涉嫌寻衅滋事,这种做法违背中国法律。报道说,当天多位声援刘萍的友人刘沙沙,杨崇,尹旭安和罗向阳等人在法院外举牌抗议,但随即遭国保人员带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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