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机场爆炸案 冀中星判刑六年

北京首都机场今年七月二十日发生爆炸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周二上午一审宣判,被告冀中星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

据中新网报道,冀中星被控携带自製爆炸物,案发当天晚上六时许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遇到警察现场执法时引爆自製爆炸装置,造成本人重伤、一名警察轻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公开审理,冀中星在移动病床上接受了两个半小时的庭审。公诉机关认为,冀中星法制观念澹薄,遇事不能正确处理,以爆炸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应当以爆炸罪追究刑责。

冀中星则自辩不是故意引爆炸弹,去机场是为表达个人诉求。他还表示很后悔,有事情不应该以危险的方式,而应该透过正常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