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前卒张牙舞抓发警告 中国不可能言论无边界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周一公布对于网络诽谤等问题的司法解释指出,若同一诽谤信息在网上被点击、浏览5000次以上,或被转发500次以上,即属于造谣「情节严重」。若引发群体性事件等后果,则按照「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最高可判囚3年。

中共党报旗下的环球时报周二发表社评回应「两高」的司法解释,题目是:互联网「大字报时代」正在结束。

社评指出,互联网经过在中国十几年的发展,开辟了资讯和意见传播的崭新时期。但互联网带来的问题也在积累,其中最严重的就是网路谣言和各种人身攻击逐渐失控,非法资讯的传播猖獗达到甚至超过当年的「大字报」。

社评以「毒瘤」来形容网路谣言类非法资讯,指其在社会机体中不断作乱,对全社会健康的危害逐渐接近危机。社评指出,现在依法管理互联网的任何举动都会同「限制言论自由」扯上关系。这个政治罪名俨然成了什么都能往里装的「筐」。然而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会保护造谣和诽谤,也没有一个国家会鼓励通过任何手段寻衅滋事。一些人主张保护「造谣权」在中国现阶段有其「合理性」,这是开法治建设的倒车,让「斗争艺术」重新主导中国社会。

社评强调,中国决不会成为造谣诽谤合法的所谓「言论无边界」社会。对依法管理互联网「想不通」的人都应跳出偏见和情绪,在这一核心问题上尊重现实、尊重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