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茂名市一名67岁病人住院后失去一双眼睛,究竟是被人挖去,抑或是自残所为,家人和院方说法不同。
陆媒和港媒周三分别报导,这名病人因为行为异常,日前被家人送到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在精神科病房接受治疗。
3日晚间,家人接获院方通知,表示病人出事。家人抵达医院后发现老人的一双眼睛被挖去,眼部被纱布包着,说话不清,未能讲述事发经过。
院方指出,他们已对病房内其他精神病患者采取了约束措施,因此推测这是老人精神病发后的自残行为,但家人表示不能接受,认为院方要负责。
院方也认为值班医护人员对病情评估和监察不足,已把相关主任和护士长撤职,同时向公安呈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