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22日)的全国人大会议开幕,人大预备会在前一晚结束后将会召开记者会,公布其中一项议程,就是讨论授权人大常委会就国家安全在香港的实施进行立法,据多家香港媒体引述政协委员和港区人大代表消息,国安法范围包括禁止分裂国家丶颠覆中央人民政府丶外国干预及恐怖主义行为。估计“国安法”会在今年9月以前在香港订立。
而人大常委会订立的“港区国安法”,将会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是一条在港实施的全国性法律。按《基本法》第18条第2款之规定,“凡列于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国安法”将由香港政府直接公布实施,即是不会谘询香港人意见。
亲共的香港工联会会长吴秋北建议,“港区国安法”可以涵盖传统及非传统国家安全的问题,成为全国性的法律,可以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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