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外国记者会 于 6月25 24 日向 香港行政长官 林郑月娥发公开信, 要求特区政府在国安法通过后, 保证新闻自由不受影响和市民能向记者自由表达意见。
公开信指港版国安法为香港新闻自由,特别是外国记者的采访自由带来潜在影响。公开信提出11点要求,包括要求林郑保证记者采访时不受当局及警方阻碍及威胁、市民能向记者自由发表意见而不受安全威胁或法律追究、记者报道不应受限于禁忌以及敏感政治议题,亦不能因其所属机构政治立场而被拒进入记者会,并且有权索取及查阅公开的官方文件。
外国记者会同时要求政府不能引入官方主导的记者登记制度或特殊签证,记者有权拒绝任何人索取敏感资料,法例生效前发表的报道、文章及评论不应被追究。
由于过去有外国记者被拒入镜,信中要求港府勿以工作签证作为控制外媒的手段或惩罚,如拒绝延长外媒签证应公开交代;记者在境外参与活动、发表文章及从事工作,在港应不受法律风险;亦不应因参与非政府组织,或拥有游说团体等组织的会员资格,而面对相关法律风险。
香港记者协会于月初向会员进行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有98%的受访者反对制定港区国安法,全部150份问卷中,只有一人认为国安法对新闻工作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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