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媒体引述中国大陆《经济参考报》引述业内消息指,中国第一部《境外投资法》正在由国家商务部及发改委牵头制定,在境外投资的定义、审批程序、人员出入境、资金融通、利润分配及税收政策等都会有明确规定。同时明文鼓励有好的社会及经济效益,或符合“一带一路”等国策的投资。
至于盲目非理性投资则要加强监管,犯法及不良行为更要处罚。
目前,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政府以2014年商业部下发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为根据进行管理。其中规定企业境外投资,有核准和备案两种方式,所有涉及“敏感国家”和“敏感行业”的投资都必须经过核准,其他的则必须向政府备案。按照该办法,港、澳、台,都属于“境外”。(责编: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