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法院不受理《炎黄春秋》案

北京朝阳区法院,7月26日对《炎黄春秋》原社长杜导正起诉中国艺术研究院违反协议书约定的民事诉讼案,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朝阳区法院的裁定书表示,《炎黄春秋》杂志和主管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之间的纠纷,属于“主管主办单位与被管理单位之间内部管理事宜,不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纠纷,故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对炎黄春秋杂志社的起诉,不予受理。

被视为中共党内自由派媒体的炎黄春秋,早前遭到其主管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的强行接管,不但免除所有管理人员,也接管了包括数百万现金在内的炎黄春秋所有资产。炎黄春秋社长杜导正,委托律师对中国艺术研究院提出民事纠纷诉讼。目前,《炎黄春秋》杂志已经停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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