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东区裁判法院9月21日拒绝香港政府律政司对三位雨伞运动学生领袖的刑期申请复核,维持原判。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罗冠聪及前学联秘书长周永康,被控2014年组织和鼓动点燃雨伞运动的“公民广场”非法集会,较早前被法院分别被裁定参与非法集会和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等罪成。周永康被判3星期监禁,缓刑1年,罗冠聪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黄之锋则被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
香港政府律政司认为3人判罪太轻,申请法院覆核。裁判官重申,判刑时已考虑罪行的严重性,因此判初犯的3人在法理上能够代替监禁的社会服务令和缓刑。(责编: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