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为名 判案为实” 香港法律专家解读人大释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主动就《基本法》第104条释法。多位香港法律界专家,在香港电台的节目中表达他们的看法。

民主思路召集人、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释法是香港司法制度的一部分,作出的解释有法律效力,亦有约束力,香港法庭需要跟从。汤家骅又说,法官需要决定人大释法的内容是否会影响本港法院的判决,除非法官认为释法内容对法院的判断没有影响,否则法院需要根据释法的内容,作出判决。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形容,人大常委选择在现阶段提出释法,是“释法为名、判案为实”,批评中央的做法政治先行,不理会香港的法治。张达明说,除非人大常委正式公布释法内容,否则高等法院应该根据昨日已经听取的陈词,作出裁决,法院一般都不会揣测一些可能发生,但仍未发生的事情。张达明认为,高等法院法官区庆祥有足够时间,在下星期一、即人大常委公布释法内容前作出判决,但如果高等法院下星期一之后才作判决,法院便要考虑人大释法的内容会否影响判决,如果认为有影响,便需要再听取双方陈词。(责编: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