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安承认曾关押江天勇十天 “现在何处不清楚”

最近一直在寻找江天勇的覃臣寿律师表示,长沙火车站承认于11月21日对江天勇进行了十天行政拘留,但其后来的去处就“不清楚了”。

海外维权网引述覃律师在网上透露的情况说,2016年12月13日他去长沙南站,车站派出所人员说,江天勇因为用他人身份证买票二十几张,被行政拘留九天,早就出来了。该人员还记得该被处罚人员河南的,七一年生。还说该人也认识到错误,就处罚九天。覃律师要求查看处罚决定,他没有回应,一味说该人早就出来了。律师强调因为家属没见到人,才委托律师来找。他说那就不清楚。

2016年12月14日下午,覃臣寿律师再往广州铁路局长沙公安处法制科,与该科一肖姓工作人员交涉,要求拿到处罚决定书及查看案卷材料。对方承认该公安处(派出所)以江天勇冒用他人身份证购买火车票,根据《治安管理法、居民身份证管理法》对其进行处罚,时间从11月22日起拘留九天。家属的通知邮寄到江天勇在郑州的居所,因该居所没人又被退回。

铁路公安处拒绝提供处罚决定书,也拒绝给律师查看案卷,拒绝提供拘留通知给家属委托的律师,说没到诉讼阶段,其有权不提供。

律师明确向其提出疑问,为何拘留九天,至今家属亲朋联系不到江天勇,江天勇还处于失踪状态。在非诉讼阶段及诉讼阶段,律师根据授权委托书的权限,都有权代表家属签署法律文书,没看到江天勇之前,没看到相关法律文书之前,有何证明长沙铁路局公安处已经对其进行处罚?是否人还在关押至今?后就拘留通知是否该给本律师,其向领导交涉后,说十五日下午答复律师。

该工作人员还详细向律师了解律师是如何知道江被处罚、关押的。(责编: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