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知名作家白先勇日前控告两家上海公司违法将他的作品「谪仙记」改编为舞台剧,周三获得胜诉。两家公司应该赔偿白先勇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综合中国媒体报道,白先勇的「谪仙记」于一九八九年由上海电影製片厂改编为电影「最后的贵族」。到了二零一三年十月,上海电影集团、艺响公司、君正公司共同将「最后的贵族」改编为同名话剧演出。
事件曝光后,白先勇委託律师发函给上海电影集团等,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但改编后的话剧仍连续六天公开演出。
白先勇状告法院,要求上影集团、艺响公司、君正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在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声明公开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
上海第二中级法院认为,将「最后的贵族」改编为话剧演出,除了需要取得电影作品「最后的贵族」製片者上影集团的许可,还需要同时取得原着小说「谪仙记」作者白先勇的许可。而艺响公司、君正公司只取得了上影的授权,没有得到原作者白先勇许可,侵害了白先勇「谪仙记」的着作权。(责编:李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