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政府签署「服务自由化协议」 粤港相互开放

中国商务部与香港特区政府周四签署了「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自由化的协议」,这项协议将于明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中国商务部说,该协议是内地首次以凖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方式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涉及面广,而且内容多。

协议附件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商业存在方式下以负面清单形式保留的限制性措施;二是跨境服务、电信领域、文化领域以正面清单的形式列明新增开放措施。

香港财政司长曾俊华表示,这个签字仪式是中港「更紧密经贸合作安排」签署十年后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协议採用了「先行先试」的概念,「无论在形式或内容上都有突破」。

协议首次使用负面清单,除列明不适用外,广东对香港不再实施针对外资企业的其他限制,香港企业可以享受同内资相同的待遇。

中国商务部表示,该协议签署后,内地将在广东率先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同时为内地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自由化「先行先试」提供经验,也将为香港巩固金融、贸易和航运等中心地位和发展新兴现代服务业提供有益的帮助。

香港总商会对有关协议的签署表示欢迎。商会主席认为,协议有助于进一步加强粤港两地经济合作,有助减低香港到内地开设公司的门坎,对年轻人到内地开创事业也有帮助。

(责编:李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