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恩浩荡”赐香港英文 基委“解画”50年不变

香港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委员戴希立称,特区区徽中文字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但英文却是“HONG KONG”,而非HKSAR,就是要照顾香港利益。

戴希立在香港一个电台节目中表示,为何区徽上的中英文用字并不对称呢?他说自己问过有份草拟的人,当时是有讨论过这问题,而制订区徽时香港仍未回归,即使现在都有人不认识何谓SAR(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当时就更不熟悉,但HONG KONG是大家都识的,而中文字是给内地或识中文的人看,所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但英文则沿用HONG KONG。

戴指这就是照顾到香港利益,要让人感觉仍然是以前的香港,而不会弄个大家都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名词出来。戴希立说,这种做法亦反映了基本法的精神,即如何保持香港五十年不变。(责编:胡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