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日前发布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意见,显示中国官方正建立整体性架构制度对地方行政举债行为予以规范。这份《管理意见》提出,要赋予地方政府适度举债融资的权限,但禁止通过企业举借,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另外,地方政府虽被允许发行政府债券,但对政府举债的规模要逐级通过财政部和国务院批准,实行限额管理。根据中国财政部的统计,截至到去年6月,中国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总额约为12万亿元人民币,其中政府通过融资平台举债的额度超过4万亿元。(责编: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