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因上访而“被精神病”的受害者吴春霞状告当地公安局行政违法,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终于于5月21日在河南省高院获得胜诉判决。
中国民间关注弱势群体的益仁平中心发布消息说,吴春霞因为家务和村务纠纷上访,被当地视为维稳对象。2008年7月,她在周口市川汇区法院沙北法庭参加和前夫的离婚案审理过程中,周口市公安局第六分局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的情况下,直接冲进法庭将她带走并拘留十日,随后将其送入河南省精神病院,长达132天。出院后,吴春霞决心为“被精神病”讨个说法。2009年,吴春霞将河南省精神病院和参与送治的川汇区小桥办事处告上法庭,并于2012年获得该民事案的胜诉。不过,吴春霞没有停下维权的脚步。当年她又将主要送治人周口市公安局第六分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公安局将她送入省精神病院的行为违法。周口市中院2013年5月做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吴春霞的诉讼请求,而对方不服,上诉至河南省高院。历经三百天后,吴春霞终于在今年5月21日获得二审的胜诉判决,省高院驳回当地公安局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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