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维权网”星期三报道,成都访民彭天惠、李仁玉日前状告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编造事实、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他们实施刑事拘留一案,成都市中级法院星期三发出行政裁定书回应,成都中院以该案上诉请求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为由,拒绝立案。
据报道,彭天惠、李仁玉于2011年3月25日,前往遂宁市中级法院试图旁听“刘贤斌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但随后两人被成都锦江区公安分局抓捕,并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彭天惠、李仁玉经拘留30天后,又被警方延长取保候审半年。期间,两人向成都锦江区法院提出上诉,法院也以案件申诉不属于受理范围为由,拒绝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