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定《反间谍法》取代《国家安全法》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1月1日表决通过反间谍法,以取代中国1993年制定的国家安全法。法新社报道说,新的反间谍法去除了国家安全法中提到的“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这样充满意识形态的语句。

1993年国家安全法中,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包括“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但是在新的反间谍法中这条被删除了。新法着重列出五类间谍行为: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资助境内外机构、个人,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三、境内外勾结窃取、 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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