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1名超级富婆过去几年非法集资累计人民币数十亿元,她31日被法院一审判决无期徒刑。
福州新闻网1日报导,李宝华2007年设立厦门东方明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之后再陆续成立多家企业,2006年至2011年间向多人集资累积数十亿余元,造成被害人4亿多元的经济损失。
报导说,李宝华当年曾因诈骗在广东被劳动教养2年,2006年回到厦门后,陆续开设多家公司,以高利率大举集资,欠下高额债务后,2011年人间蒸发,2012年遭上海警方抓获。
李宝华当年旗下企业众多,但她集资所得大部分资金,都被用于支付前期非法集资的部分本金和高额利息,以及购买住宅、豪华汽车、游艇、珠宝首饰和家庭支出等用途。(责编:胡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