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陆客激进派受惩罚 “鸠呜男”判入狱14天

香港旺角鸠呜男云维泰(28岁) 被控于去年11月29日在旺角麦花臣游乐场外以装有水的水瓶掷向警司区永梁,令其脸颊受伤,被告早前不认罪受审。裁判官周五裁定他袭警罪成,判他入狱14天。

裁判官指出,控方案情指受袭警司与同袍当日被多名示威者包围,有示威者向他们投掷水瓶及木板等物件。便衣警员在人群中目睹被告以水瓶掷向事主,于是尾随被告,最终在另一名警员协助下拘捕被告。

裁判官认同庭上作供的控方证人为诚实可靠的证人,裁定被告罪成。被告获准以500元现金保释等候上诉。(责编:胡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