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民自组政府被判刑

河南农民自组市政府案6月27号宣判,邓州市法院一审判决,文渠乡农民张海新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且为主犯,判有期徒刑两年;从犯马相兰和王两双因同样罪名,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和8个月。张马二人当庭表示不服。

据中国青年网报道,2013年9月,邓州市文渠乡蒋庄村六组妇女张海新等三人,以邓州市人民政府不作为为由,宣布将其予以撤销,在位于市政府旁边的老广场一街28号对面,成立了一个“新邓州市人民政府”,下设三个乡镇政府,张海新任政府一把手,三人分管三个下辖的乡政府。

他们还以邓州市人民政府名义散发招聘公告,招聘大学生到政府任职。

(采编:申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