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城管人员暴力执法,使用秤砣袭击瓜农邓正加并致其死亡一案,星期五由湖南永兴县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临武县城管局执法三大队大队长廖卫昌,协管员袁城、骆威平和夏际玉等四人于今年7月17日,暴力殴打在临武县城摆摊买西瓜的邓正加夫妇,导致邓正加脑部在外力作用下,血管发生畸形破裂出血死亡,上述四名被告“故意伤害罪”成立。但法院在宣判中表示,结合被告人的自首情节法院决定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廖卫昌11年有期徒刑、袁城、骆威平和夏际玉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年及三年零六个月。
官方“新华网”的报道说,当天的庭审有媒体记者、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等60多人庭旁,但没有提及邓正加家属是否在场。同时,早前一并被刑事拘留的临武县城管三大队副大队长祁亚平与协管员杨连祥等人,没有在星期五出庭受审。